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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林燕祝自由發言質詢
日期: 2020/6/22
主旨: 議員林燕祝自由發言質詢
內容:

新兒少法生效,林燕祝:政府準備好了嗎,請黃偉哲評估中途學校可行性

  新的兒童少年保護法生效了!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憂心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犯罪不罰,全由地方教育跟社政體系處理,缺乏專業人才和人力,原有的教育和社政業務會被拖垮,她更怕若發生嚴重犯行,司法不介入,只單純的以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來因應,無法預防犯罪,請黃偉哲評估設立中途學校的可行性!

  林燕祝指出,新的兒童少年事件保護法在六月十九日生效,恐慌效應也產生!所有事件源於民進黨政府去年刪除舊的兒少法,理由是,未滿14歲的兒童,依刑法規定不罰,但舊少事法對7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罰的行為,交由少年法官依少年保護事件規定處理,所以在國際人權專家建議下修法刪除,之後未滿12歲的兒童,全交由教育跟社政體系處理。

  林燕祝表示,兒少法去年就修法,這一年間地方社會、教育和警政單位,可有人才培訓,人力補足了嗎,台南社會局至今還缺三四十名社工,原有業務都難以推動,老師教學平日要應付的狀況也不少,教育和社政體系如何承接原少年法庭的專業任務,怎麼接軌?

  林燕祝說,非常認同不讓年紀過小的兒童,太早進入司法程序,以免產生標籤化的影響,因為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是懲罰,而是預防,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,道德品行和社會認知能力,如果只是犯了偷竊等可以教化的罪,真的不應該送到少年法庭。

 但,林燕祝指出,如果犯了嚴重的犯行,如強姦、殺人,只單純的以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,由父母和孩子負連帶損害賠償就了事,這樣的修法又無配套真的足夠嗎?看看近來她親自處理的三件案件,分別是十一歲性侵七歲孩子案、被判刑九年的狼叔案、同性教練利用權勢要求弱勢低收學生口交案,孩童歷經種種煎熬,宣示要守護學童的教育局出面處理了嗎?事實是,口交案其中一名受害孩子,單親父親又癱瘓,教育局沒出面,反而全部是由學校出面募款協助孩子打官司。

  林燕祝強調,網路、暴力電玩深深影響孩子的行為,坊間又出現讓人憂心的梳子刀,有梳子外型,鋒利程度又如匕首,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如果帶進校園,除罪化後怎麼辦?她要求台南社會局、教育局和警察局,立即整合,進行法治相關教育研習,更期待黃偉哲市長成立中途學校,彌補除罪化後的空窗階段,以免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。

 

排除校園性侵潛在因子  全面篩檢不適任教育人員

  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在議會總質詢自由發言時,揭露某國中2名教練利用權勢猥褻學生,甚至強迫學生口交,期間長達約1年,目前調查有多名學生受害,因學生是低收入戶,怕遭退訓致隱忍不說,林燕祝要求相關單位全面追查。

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, 受害學生控訴教練以權勢與男學生相互口交,包括觸摸身體,如擁抱、摸弄下體等,直到今年4月,教練一人對兩名學生強制猥褻,當事人感覺非常不舒服,將事件告訴導師,案件才爆發。

林燕祝表示,這2名同性教職員均為男性,利用學生住宿期間,期間長達約1年,據了解,2名男教練住進學校宿舍,與數十位來自弱勢家庭、擁有體育專長的學生住在一起,學生也都很優秀,因缺乏資源,擔心事情曝光會被教練退訓,只好忍氣吞聲。目前已知至少有多名學生受害。

她要求教育局說明處置過程,不應再有類似事件發生,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,案件發生後已啟動性平調查,第一時間已將2名教職員解職,通報全國,永不聘用。但校方卻說,目前是「停聘」。

林燕祝質疑教育局只採輕處分,停聘期間對個案也無適當心理輔導,學校住宿管理員由教練擔任是否適當,有待商榷,她要求台南市長黃偉哲立即依法追究責任,還受害學生公道 。 

林燕祝指出,性侵及性騷擾事件如屬顯在性事實,可採解聘、停聘或不續聘,認定和執行起來有脈絡可循,但潛在性則是利用權勢、訓練或親屬關係威脅,恐嚇當事人不得張揚或告知他人,被害人倘未求助,家長和老師較不易察覺,狼爪仍會趁機伸出,形成防侵漏洞。

此前發生的「大叔」事件即是涉案者長期利用進入國小和學童打球、提供手機玩遊戲方式,熟識取得信任後,伺機出手得逞,也是多位孩童遭殃。

該案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、加重強制猥褻等罪提起公訴,地方法院合議庭重判9年10月徒刑,惡性重大,林燕祝支持司法應予嚴懲,心疼學童幼小心靈已留下難以抹滅陰影,家長也自責難過,全家所受影響非輕,且嚴重破壞校園安全,搞得人心惶惶。

林燕祝強調,如果能夠事前發現可疑線索,或許能將傷害降到最低。

她指出,台南市還發生11歲青少年涉強姦7歲學童,父親要對市長提告的事件尚在進行中。

「全面清查,全面阻絕」林燕祝為教育局擴大實施不適任教育人員篩檢對象按讚,校園性侵除加強教育宣導外,明快處理性侵案件,透過校務人員言行觀察等環節,藉此找出異常跡象,及早預防應變,才能真正地減少類似個案出現,還給學生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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